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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开展食源性疾病和食物化学性污染监测工作 根据当前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建立覆盖全省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监测网络,提高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的监测能力,开展食源性疾病、食源性致病菌及重要食品污染物污染状况监测,积累监测数据,分析我省食品污染水平和对健康的危害,为建立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和网络预警平台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 整合资源,深化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认真研究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制定出台解决办法和措施,消灭监管盲区和死角。在巩固上一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保健食品等八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不断加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力度,增进部门间的联系配合。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能力、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力度,保障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 (一)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继续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培训,积极引导各地、各部门加大宣传,充分报道各地、各部门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加大揭露、曝光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力度,大力宣传政府采取的严厉措施,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关心和重视,赢得社会和公众的理解支持,营造人人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计划6月份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二)分门别类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督促各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使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法律意识,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步建立起“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七、强化食品安全评估工作 (一)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监督。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接受社会公众对各监管部门的监督,省卫生厅将收集、整理、公布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开展问卷调查,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省卫生厅将积极协调,适时组织省食安委相关单位对各地、各部门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意见》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落实各部门职责,并将及时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八、探索监管途径,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积极协调各部门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构筑起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防火墙。各级卫生行政要依托“管理机构下基层,疾控机构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家庭”工作机制,在乡镇政府卫生办公室设立前沿监测哨点,聘任乡镇卫生院主管院长、公共卫生专干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尽快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监管网络,形成联防联动、群防群治的综合监管格局。 九、做好食品安全政策调研立法工作 根据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提请省人大尽快制定我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理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积极争取省政府召开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面大量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省的机构改革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适应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我们将积极向省政府汇报工作形势,争取政府在今年11月份召开一次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甘肃省卫生厅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