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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无线电安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无线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宋爱荣(自治区党委常委) 副组长:戴公兴(自治区副主席) 王永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经信委主任) 周洪涛(新疆军区副参谋长) 成员:蔡毅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苏国平(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侯立贤(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吴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金积才(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副厅长) 王令军(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助理) 吴同江(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巡视员) 李德章(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局长) 隋法波(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阿扎提·伊利雅斯(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郝军(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总工程师) 邵利民(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郭正强(新疆军区通信处处长) 于志力(乌鲁木齐海关副关长) 胡亚明(民航新疆管理局副局长) 宋志雄(乌鲁木齐铁路局副局长) 艾力·玉山(新疆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孙晓岗(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 唐守信(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审议地方无线电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定;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负责协调处理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无线电事宜;负责审议无线电管理基础与技术设施建设方面的重大项目。 自治区无线电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为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主任:苏国平(兼) 副主任:刘新欣(自治区经信委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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