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煤电[2010]26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4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批复


  延安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延安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和规划的评审意见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发改能源[2007]14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延安市城区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延安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确定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方案。《延安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将热电联产项目作为集中供热的主要热源,符合国家鼓励中心城市发展热电联产,提高城市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城市大气质量和供热基础条件的相关产业政策,对于保障城市负荷中心电力供应具有重要作用。规划“十一五”末建设2台3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基本符合延安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该规划根据延安市城区分布特点,划分为东川、南川和西北川三个区域、共25个供热分区,东川为延安市未来主要发展区域。延安市城区规划2010年采暖面积883万平方米,采暖及生活热负荷518兆瓦;2020年采暖面积达到1634万平方米,采暖及生活热负荷974兆瓦。
  
  三、原则同意大唐延安发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作为延安市集中供热主要热源,承担东川、南川和西北川三个区域的19个分区供热,其余6个距离较远的分区采用区域集中锅炉房等形式供热。根据全省电力需求增长情况和延安市集中供热需求,待该热电联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后,适时启动建设,满足延安市热力和电力负荷发展的需要。
  请你委协调有关方面加快推进规划的热电联产项目前期工作,优先采用大型、高效、环保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积极采用节水技术。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