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0]6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4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接上页]

  2、县政府对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本年度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5分)。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3分);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2分)。
  
  4、县级以上城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实施远程监控(5分)。
  
  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10分)
  
  1、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4分)。
  
  2、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内容(4分)。
  
  3、县级以上城市建有向社会开放的消防宣传教育基地(2分)。
  
  六、火灾防控效果(10分)
  
  1、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小于0.19人(5分)。
  
  2、未发生死亡10人(含)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5分)。
  
  3、发生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酌情减分,最高减10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