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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字[2010]6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4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昌市低碳经济试点城市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英国外交与联邦事务局战略方案基金和美国能源基金会将在南昌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城市项目。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昌市低碳经济试点城市项目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赵东亮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胡晓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蜀强 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何 琦 市工信委
  
  周庆荣 市建委
  
  张春禄 市城管委
  
  李 勇 市规划局
  
  郭子东 市农业局
  
  徐水喜 市环保局
  
  周 钢 市科技局
  
  张 伟 市交通运输局
  
  涂传建 市林业局
  
  李鸿胜 市统计局
  
  罗 冰 市气象局
  
  李新建 市文明办
  
  涂仕华 南昌县政府
  
  陈 翔 新建县政府
  
  万晓鸣 进贤县政府
  
  吴学春 安义县政府
  
  杨 斯 东湖区政府
  
  陈建军 西湖区政府
  
  王 强 青云谱区政府
  
  邱钧生 湾里区政府
  
  戴 琼 青山湖区政府
  
  周兰仕 经开区管委会
  
  邬裕江 高新区管委会
  
  熊志刚 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龚 甫 桑海开发区管委会
  
  文瑞平 英雄开发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协调推进项目实施,罗蜀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涂建平、柳华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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