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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晋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10]3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5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十九)国库支付科
  主要负责办理财政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的审核、下达,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国库现金管理的具体业务,并进行相关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人员编制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46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会计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32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监察等部门对市财政局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并监督检查。
  附件1.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略)
  2.部分审批(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略)
  3.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程序和市直单位新增人员办理程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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