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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颁布时间】 2010-07-27
【实施时间】 2010-07-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6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继续启动三峡坝区水域船舶滞留应急联动机制的紧急通知


  长江海事局,江苏海事局,上海海事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云南、贵州、四川、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省地方海事局,上海、重庆市地方海事局:
  根据三峡集团公司梯调中心水情预测,7月27日20:00时,三峡入库流量55000立方米/s,28日08:00时56000立方米/s,28日20:00时53500立方米/s,29日08:00时48700立方米/s,29日20:00时41500立方米/s ,三峡船闸已于26日22:00时停止运行。截止27日08:00时,三峡坝上滞留船舶158艘,葛洲坝坝下滞留船舶234艘。
  为避免船舶过多集中滞留在三峡坝区,经研究,我局决定继续启动三峡坝区水域船舶滞留应急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从7月28日06:00时开始,除特殊任务船、客船、滚装船、抢险救灾物资船、集装箱船外,对需通过三峡船闸的其他船舶采取沿途分段签证控制措施,三峡坝上的下行船舶不得通过巫山港,葛洲坝下的上行船舶不得通过沙市港。
  
  二、长江海事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及地方各海事机构要及时发布相关通告,加强巡航检查和管理控制,强化宣传引导和信息传递,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分段签证落实到位。
  
  三、应急联动机制结束时间长航局将根据三峡坝区水情和船舶滞留情况另行通知。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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