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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许[2009]257号
【颁布时间】 2009-05-22
【实施时间】 2009-05-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启用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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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地址栏
  
  按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填写。
  
  四、类别栏
  
  (一)特大型餐馆;
  
  (二)大型餐馆;
  
  (三)中型餐馆;
  
  (四)小型餐馆;
  
  (五)快餐店;
  
  (六)小吃店;
  
  (七)饮品店;
  
  (八)食堂。
  
  省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习惯和特点,对经营项目的描述方式进行调整(如将“餐馆”调整为“饭店”)。
  
  五、许可证号栏
  
  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餐证字+4位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代码+6位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许可证号中的数字如不足相应位数,应在数字前加零补足。
  
  六、发证机关栏
  
  (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二)填写发证日期:
  
  1.新发和延续的,填写签发日期;
  
  2.变更的,填写变更后新的许可证的签发日期,并在签发日期后注明“变更”字样;
  
  3.补发的,填写补发后新的许可证的签发日期,并在签发日期后注明“补发”字样。
  
  七、有效期限栏
  
  (一)起始日期:新发、延续的,填写签发日期;变更、补发的,填写原证的签发日期;
  
  (二)到期日期:新发、延续的,填写签发日期4年后对应日的前1天;变更、补发的,填写原证的到期日期。
  
  八、备注栏
  
  (一)各类餐馆:单纯经营火锅或者烧烤的,加注“单纯火锅”或者“单纯烧烤”;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的,加注“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
  
  (二)各类食堂:属于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的,加注“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
  
  (三)上述类别中除第(七)类外:
  
  1.供应凉菜的加注“含凉菜”,不供应的加注“不含凉菜”;
  
  2.供应自制裱花蛋糕的加注“含裱花蛋糕”,不供应的加注“不含裱花蛋糕”;
  
  3.供应生食海产品的加注“含生食海产品”,不供应的加注“不含生食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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