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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计[2010]131号
【颁布时间】 2010-07-26
【实施时间】 2010-07-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7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0年12月10日前)。针对此次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中发现的问题,各涉企收费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健全涉企收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治理规范涉企收费书面总结报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组织领导
  
  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统一领导,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综合计划处,具体负责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并加强与物价、财政等部门的沟通,确保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各市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厅综合计划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袁裴蓓,电话:0551-2871297 ,传真:0551-2677452,电子邮箱:2871297@163.com。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倪 虹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李玉华 厅党组成员、巡视员
  
  李 建 副厅长
  
  吴晓勤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爱民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盛大全(常务)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仲亚平 厅党组成员、总工、省建设稽查局局长
  
  曹 剑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茂新 副巡视员
  
  成 员:
  
  管早临 副总工程师
  
  高冰松 副总工程师
  
  蔡新立 办公室主任
  
  景 焰 法规处处长
  
  汪恭文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处长
  
  钟治锋 住房保障处处长
  
  刘少为 城市规划处处长
  
  王胜波 标准定额处处长
  
  张启兵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王晓魁 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刘梅生 城市建设处处长
  
  宋直刚 村镇规划与建设处处长
  
  陈幼年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马前光 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刘道祥 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
  
  陈小满 综合计划处处长
  
  陈扬年 人事教育处处长
  
  王 丽 离退休工作处处长
  
  卜建民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 岚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王一建 建设建材工会主任
  
  施立生 建设稽查局副局长
  
  胡厚国 省城乡规划院院长
  
  刘晓东 省建设干部学校副校长
  
  王成球 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站长
  
  刘 超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辛 祥 省建设工程标准设计办公室主任
  
  黄 欣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副主任
  
  刘 宇 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综合计划处,由陈小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
  
  报送单位:(盖章)报送时间: 填表人:联系电话:单位:万元
  
  

序号

收费单位

收费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2009年以来

收费金额

备注

1

 

 

 

 

 

 

 

 

2

 

 

 

 

 

 

 

 

3

 

 

 

 

 

 

 

 

4

 

 

 

 

 

 

 

 

5

 

 

 

 

 

 

 

 

6

 

 

 

 

 

 

 

 

7

 

 

 

 

 

 

 

 


  
  说明:1、“收费单位性质”栏:填写“行政”、“事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其他”;
  
  2、“收费项目性质”栏:填写“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会费”、“其他”;
  
  3、“收费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4、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环节的各项收费,在备注中填写“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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