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兰州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兰卫应急发[2010]6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7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兰州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六、强化日常准备,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依据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关于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建设的要求和国家、省上编制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成立兰州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编写小组,组织开展基层调研并完成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在继续抓好并系统总结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部署人禽流感、sars、鼠疫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排查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和开展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