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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建筑安全生产水平,我厅决定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程是我厅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创建活动,促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管理,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消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省建筑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 二、创建范围 创建活动涵盖全省各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各地今年至少要推出1个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程,并组织现场观摩。 三、时间安排 今年推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程的时间,海口市定于6月份,其余地区定于第4季度,具体时间由各地确定。请各地将确定下来的时间安排于7月25日前报我厅质量安全监管处。 四、创建标准 创建标准为我厅去年编制的《海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图集》。如需该《示范图集》的,请到海南省建设监理协会购买。联系电话:65348976。 五、相关要求 为了能够顺利开展创建活动,我厅特别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的海口市率先在6月份推出一个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程,并召开全省现场观摩会(现场观摩会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届时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及质安监站相关人员必须到场观摩,学习借鉴海口市的成功做法,结合当地实际,于第4季度推出至少1个自己辖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程,树立各自辖区的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典型。并召开各自辖区的现场观摩会,掀起辖区所有在建工程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届时我厅将派员参加各地现场观摩会。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抓好创建活动。对于不重视此项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程不力的地区,我厅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联系人:曾德坤 联系电话:65338732 传真:65308963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