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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商务学校: 你校《关于2009年新专业收费延续的申请》(黑商务校字〔2010〕12号)收悉。鉴于市物价局哈价行发〔2009〕37号文件有效期已满的实际情况,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2001〕54号、〔2005〕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 报关专业、网络游戏开发专业、旅游日语专业、汽车营销与维修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2400元。 二、住宿标准:每生每学年600元。 三、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学校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到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此批复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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