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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环办发[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9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4)要求,我厅编制了《宁夏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宁夏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提高健康危害监测和诊疗能力,严格环境准入,依靠科技进步,完善政策措施,从源头抓起,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二、规划目标
  (一)近期目标:到2015年,涉重金属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重金属产生和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金属环境监控能力明显提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法规体系、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和技术体系,重点防控区域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危害群众健康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得到基本控制。
  (二)远期目标:到2020年,形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和修复机制,工业污染源得到全面治理控制,历史遗留污染治理取到初步成效,重点防控区域环境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宁夏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重金属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金国兴  自治区环保厅总工程师
  成 员:罗 莉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副处长
  吴树平  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副调研员
  童云峰  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
  陈世功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
  杨先梁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刘锦霞  自治区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院长
  王鸣义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吴 昊  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来军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马进才  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魏盛鸿  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罗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金属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协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等工作。
  
  四、工作实施
  成立宁夏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技术工作组,负责宁夏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基础数据调查与评估和规划编写等工作。技术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 长:裴丽侠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调研员
  成 员:崔伦波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王 谋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王 平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杨润玉  自治区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五、规划范围
  (一)主要重金属范围
  第一类规划对象:铅(pb)、汞(hg)、镉(cd)、铬(cr)和类金属砷(as)等生物毒性严重且显著的元素, 这五种重金属是规划数据调查、方案设计、项目申报的重点。
  第二类规划对象:具有一定毒性的一般重金属铊(tl)、锰(mn)、锑(sb)、钼(mo)、镍(ni)、铜(cu)、钴(co)、锡(sn)、锌(zn)、钒(v)等,在政策措施上适当兼顾。
  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区的规划对象(重金属元素)。
  (二)主要区域范围
  重点规划单元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相对集中的地区,是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包括涉重产业密集地区或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区域,原则上落实到区县层次。
  (三)主要行业范围
  重点防控行业是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可根据本地区的重金属污染行业特点,确定需要重点防控的行业)。重点防控企业是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的重金属排放企业。
  (四)规划时段范围
  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部分数据采用2007年污染源普查数据),规划期为2011-2020年,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其中近期为2011年-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六、工作计划
  按照环保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本规划编制分三个阶段完成:
  (一)准备阶段:2010年3月10前,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工作组,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召开部门协调会议,明确任务分工。
  (二)基础数据调查阶段:2010年3月10-31日,完成基础数据与评估,提交重点规划单元补充调查材料、项目清单和规划初稿并上报环保部环境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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