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沈政办发[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03-14
【实施时间】 2010-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0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刘兴烈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副市级调研员刘兴烈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兴烈副市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卫生、人口计生和市红十字会方面工作。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