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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扶贫办
【发文字号】 国开办发[2010]36号
【颁布时间】 2010-04-16
【实施时间】 2010-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2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支持做好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参与青海省定点扶贫工作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单位、辽宁省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
  4月14日发生在青海省玉树州的严重地震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基础设施严重损毁,大批群众因灾返贫,受灾区域全部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抗震救灾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也正在全力组织抗震救灾工作。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支持青海玉树地区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把灾后恢复重建与扶贫开发工作紧密结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要把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定点扶贫工作的重点,深入灾区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灾区具体情况,了解当地群众特别是贫困农户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有针对性的提出帮扶措施。要充分发挥在灾区工作的扶贫挂职干部的作用,切实关心他们的生活,支持他们的工作。要根据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具体需求,调整帮扶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定点县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在前一阶段的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关单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许多感人的事迹。玉树灾区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各单位要加强有关工作情况沟通和经验交流,及时了解、反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做好宣传工作,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办。
  联 系 人:王春燕
  联系方式:010-84419713,84419711(传真)
  电子信箱:fpbwlz@cpad.gov.cn
  专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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