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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各主办、协办单位,以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结合我市“三创一办”工作及本单位职能特点,在3月13日-3月20日期间,自行组织宣传材料,利用新闻媒体特别是贵阳日报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每一个单位需保证至少有1篇文章(或倡议书)见报。(责任单位:各主办、协办单位) 3.组织青年志愿者、绿丝带志愿者在大专院校、社区、酒店等广泛开展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宣传,张贴活动海报,派发简易宣传品。(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明办) 4.加强与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对接联系,利用世界自然基金会网站等对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进行宣传,印制简易宣传品并提供给志愿者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循环办) 5.3月18日,市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明办、市环境保护局、团市委、市循环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活动内容,并由市发展改革委代表活动主办单位宣读倡议书。(责任单位:市新闻办、各主办单位) 6.3月19日,召开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循环办) 7.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参照市的安排自行开展宣传活动,并邀请当地媒体进行报道。(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 第二周(3月21日-3月27日)强化宣传阶段。 1.启动“地球一小时低碳生活周”宣传,倡导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参与“地球一小时低碳生活周”。主要内容及安排为:3月22日,家庭节能--利用循环水,节约一公斤水资源;3月23日,办公室节能--少用10张打印纸;3月24日,低碳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少开一天私家车;3月25日,低碳购物--自带环保袋,拒绝塑料袋。(责任单位:各主办、协办单位) 2.各主办、协办单位需自行策划开展一项主题活动,并通过部门网站或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各主办、协办单位) 3.3月26日-3月27日,开展集中强化宣传。利用商务楼宇大屏幕平面媒体、电视媒体播放2010年“地球一小时”宣传短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循环办、贵阳电视台) 4.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继续深入宣传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分别邀请一名专家及市政府领导于26日、27日对贵阳低碳经济发展进行电视专访。(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循环办、贵阳电视台、贵阳人民广播电台) 5.3月27日,在人民广场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文明办、市循环办分别组织人员,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在人民广场开展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三创一办”、循环经济等有关内容宣传。(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文明办、市循环办) 6.3月27日,在人民广场户外广告大屏幕开展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倒计时,自27日下午16:00起,人民广场大屏幕开始倒计时,20:30准时关闭大屏幕一小时。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广场开展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团市委、市循环办) 7.3月27日20:30-21:30,参与活动的各相关单位分别关闭所在楼宇景观灯(涉及公共安全的照明灯、路灯、交通信号灯等除外);市城管局负责关闭人民广场、甲秀楼的景观灯。(责任单位:各主办、协办单位,市城管局) 8.3月27日,分别选择市级行政中心、甲秀楼、人民广场和云岩区、南明区的两个社区以及一所学校,由贵阳电视台、贵阳日报、贵阳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重点报道,并做好活动资料留存及后续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云岩区、南明区、市教育局、贵阳电视台、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人民广播电台) 9.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3月27日20:30准时关闭当地政府的大楼景观灯,并自行组织有关活动。(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 10.3月28日,以多种方式宣传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的开展情况,制作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视频、图片专集等,做好活动总结工作。(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循环办、贵阳电视台、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人民广播电台,其他主办、协办单位) 八、其他 1.2010年“地球一小时”活动主题宣传资料、宣传片光碟等由贵阳市2010·贵阳“地球一小时”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供(联系人:赵嗣杰,电话:7989425、7989022),其他宣传资料由各单位自行准备。 2.原则同意各单位制定的活动子方案,请各单位按方案及时开展工作,涉及的宣传、活动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3.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应急办、市循环办按方案制定相关应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