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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源市政府
【发文字号】 辽府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7-21
【实施时间】 2010-07-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3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9年度科技进步奖和金桥奖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科技人员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构建新兴产业,以推进辽源经济转型和城市转型为目标,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刻苦钻研,在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中取得了一大批优秀的科技成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市政府决定对2007-2009年度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荣获科技进步奖和金桥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团结协作、拼搏创新的精神,在进一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新兴战略产业,推进我市两个转型发展中做出新贡献。同时,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科技人员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潜心钻研、勇于实践,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能力,为开创辽源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促进科学发展做出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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