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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 贵委《关于设立北京交通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的函》(京交函〔2009〕656号)收悉。经北京市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京政函〔2010〕17号),同意设立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整合交通系统教育资源,在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北京交通学校和北京市路政局技工学校基础上,组建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同时撤销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北京交通学校和北京市路政局技工学校建制。 二、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 三、你委应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及我市交通行业需求,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设置专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努力提高该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我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该院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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