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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10]424号
【颁布时间】 2010-07-19
【实施时间】 2010-07-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4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的函


  市交通委:
  贵委《关于设立北京交通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的函》(京交函〔2009〕656号)收悉。经北京市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京政函〔2010〕17号),同意设立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整合交通系统教育资源,在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北京交通学校和北京市路政局技工学校基础上,组建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同时撤销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北京交通学校和北京市路政局技工学校建制。
  
  二、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
  
  三、你委应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及我市交通行业需求,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设置专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努力提高该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我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该院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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