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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10-07-14
【实施时间】 2010-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4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
  2010年暑期已经到来,世博旅游即将进入另一个高峰期,旅游安全事故也将进入高发时段。2月28日,一韩国旅游团租用旅游汽车公司车辆,自威海乘汽车赴石岛赤山法华院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机和2名韩国游客死亡。3月14日,一内蒙30人旅行团乘旅游汽车前往太原机场途中,因雪后路滑发生翻车事故,造成9人当场死亡、3人抢救无效死亡;18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9人伤势严重。6月29日,深圳东部华侨城太空迷航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6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另外在广西、湖南、四川等地先后发生多起涉旅交通事故。为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旅发办[2010]95号)要求和统一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旅游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组织领导
  各设区市旅游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暑期旅游安全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预防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紧急预案。做到组织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将抓好旅游安全工作放在开展暑期各项旅游工作的首要位置。
  
  二、加强旅游交通和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确保旅游公共场所安全
  各设区市旅游局要针对暑期、汛期交通运输的特点,督促辖区内旅游企业强化旅游交通和游乐设施安全保障措施,并定期对旅游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旅行社要不断强化出行车辆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决不允许租用没有旅游资质车辆出门旅游,对于违反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经查实将严厉追究旅行社责任;旅游景区要重点加强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做好对缆车、索道和其它大型游乐设施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增加针对学生的安全保护措施。同时,各设区市旅游局要会同安全监管、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旅游设施安全状况、维修保养和持证运行等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资质、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抽查,确保旅游交通和设施安全。
  
  三、加强旅游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确保游客饮食安全
  各设区市旅游局要联合卫生、检疫等部门,加强对旅游景区(点)餐饮卫生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卫生防疫措施落实,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督促辖区内旅行社增强食物安全意识,加强对游客食物安全教育,引导游客到卫生等各方面条件好的正规饭店就餐。加强旅游星级饭店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抓好食物采购、加工、贮藏各环节,严防游客食物中毒。
  
  四、加强防汛预警工作,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入汛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多,多地发生洪涝灾害,各设区市旅游局要加强同气象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旅游气象信息的对外发布。要密切关注异常气象和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发布旅游预警信息,防范山洪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游客的生命安全。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山岳、涉水旅游景区对暴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加强隐患排查,做好对旅游者的安全提示,严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设区市旅游局要确保在暑期节假日期间,坚持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应急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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