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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5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4、5日举行。考务工作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山西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负责。考试考点全部安排在省城太原。
  
  二、报名工作安排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首次报考考生和续考考生(已获取档案号的考生)均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填报报考信息(首次报考考生需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时必须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续考考生必须填写档案号。
  2、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报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由考生携带《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工作证明(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资料)报考生所在地相应的县、区物价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续考考生只需携带往年的《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往年考试成绩通知单)及《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各县、区人事、物价部门审核盖章后将考生资料汇总报所在市物价局初审。各市物价局将初审通过的考生资料统一整理汇总后报省价格认证中心终审,终审通过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交费手续。
  3、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时间:4月6日至4月23日,各县、区考生向所在地物价部门报送报名资料时间:4月26日至4月30日,各市考生及各市所辖县、区物价部门向所在市物价局报送报名资料时间:5月4日至5月7日,各市物价局向省价格认证中心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送报名资料及交费时间:5月12日至5月14日。
  4、《准考证》于考前一周(即8月30日)开始由考生网上自助打印(请考生留存好准考证原件)。
  
  三、报名条件
  (一)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条件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第五条规定: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两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其他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考试
  1、考试科目及时间:
  9月4日
  上午8: 30-11:00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3:00 - 15:30法学基础知识
  16: 30 - 17:00价格政策法规
  9月5日
  上午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2、有关要求: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共5个科目,《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3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五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考4科)的考生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3、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务费用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考务费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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