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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经信信息[2010]23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1
【实施时间】 2010-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5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2010-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九)构建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促进现代经营业态的发展
  在粤港ca互认的有利基础上,积极探索以粤港跨境电子商务应用为突破口的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开发。
  1. 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吸引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广东
  积极推动国际著名的电子商务服务商落户广东,扶持和引导已落户的企业逐步将其运营中心建成面向全国、东南亚乃至亚太地区的运营总部。加强与国内龙头电子商务企业阿里巴巴的合作,继续推进“企航工程”。配合“广货北上”工作,做好“广货网上行”活动。推动网络联保信贷、优化物流服务、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继续帮助省内中小企业解决采购、销售、管理和融资的难题,顺利推进电子商务应用。
  2. 支持面向行业的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
  重点发展旅游、医药、金属、纺织、电子产品、数字内容、农产品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到2012年,建立10个面向专业市场服务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网上开店、数字证书认证、在线支付和物流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到2012年,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5个。
  3. 构建面向商贸流通领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促进信息化与现代经营业态的融合
  构建面向商贸流通领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大宗生产资料的电子化交易中心等,促进传统服务业和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经营业态的融合。鼓励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利用互联网与物流配送中心、上游供应商共享商品信息,实现业务协同,加快产业链的延伸。到2012年,实现100%的商业连锁企业应用连锁配送管理信息系统。依托龙头流通企业推进电子商务、创新交易方式,如电子结算、电子拍卖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批发市场的规模化发展。到2012年,建立4个面向商贸流通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两化融合的工作机制
  1. 成立我委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组。为协调我委各处室推动两化融合工作,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模式,成立我委促进两化融合工作组,组长由杨建初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各业务分管委领导、省中小企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信息化推进处、产业政策处、技术改造投资处、原材料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负责、装备工业处、电子信息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节能和循环经济处、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生产服务业处、工业园区处、无线电管理处派处、省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省中小企业服务与指导处、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处处长组成。信息化推进处负责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2. 成立广东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家组。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邀请国家信息化专家委成员、省内行业协会、中介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的专家参加,组建广东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家组,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技术咨询意见和建议,参加我委组织的两化融合宣传推广活动。
  (二)加强财政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源投入
  两化融合是一项涉及面广的长期工作任务,要完成好九项重点任务,需要在资金、政策给予大力扶持。经初步匡算,2010~2012年每年需投入1.27亿元,可引导企业和地方投入资金10亿元。在解决投入资金方面,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我委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省财政、地方政府的支持,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源的投入,促进两化融合可持续发展,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长效投融资机制。
  1. 整合现有资源。在现代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中设立两化融合专项,大力扶持两化融合重点工程。两化融合工作将与我委各专项工作紧密结合,将现有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和商贸流通等专项资金中针对两化融合的项目单列出来,给予一定的支持或政策性倾斜,形成项目成果共享的局面。
  2. 争取财政支持。积极争取省财政设立两化融合专项资金,支持无线城市、三网融合、云计算、物联网、数字家庭、电子商务等两化融合领域工作,同时支持基础性的研究和宣传培训工作。
  3. 争取部门和地方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省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及省直相关项目。调动地方及企业的积极性,促进珠三角各地市合理配置两化融合资金扶持。珠三角各个地市是国家两化融合的试点,各地对两化融合的投入必须纳入考核体系,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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