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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甘卫中函[201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1
【实施时间】 2010-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6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中医学习经典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为切实提高全省中医药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造就一批名中医,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服务,省卫生厅决定今年举办1期全省中医学习经典著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
  通过深入学习中医四大经典等著作,夯实理论功底,不断提高运用中医药理、法、方、药防治疾病的能力,弘扬中医文化,增强服务本领,培养新一代名中医,更好地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
  
  二、培训内容
  以理论培训为主,教材以新世纪(第二版)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内经选读》、《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医古文》为基本教学内容。同时,请省级名老中医做专题学术讲座。
  
  三、培训对象
  具有一定临床实践经验和中医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人员。
  
  四、培训师资培训师资由兰州大学、甘肃中医学院有丰富教学和临床经验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及省级名中医担任。
  
  五、培训名额和经费
  (一)培训班招生60名,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市、州卫生局审核的形式组织学员。省级中医医院每所2人,市、县级中医医院各1人。
  (二)培训费由省卫生厅从省拨中医专项经费中给予补助,用于支付课酬、学员食宿费、学员伙食补助、教学管理经费。交通费学员回原单位报销,单位给予生活补助。
  
  六、培训时间和地点采取全脱产培训,培训时间为6个月。2009年4月1日报到,4月2日至9月30日培训。培训班由省卫生厅委托甘肃中医学院举办,培训地点设在甘肃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七、其他事宜
  (一)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是我省发展中医的重大举措,是省卫生厅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受训人员的推荐和组织管理工作,并保证培训时间。省卫生厅将通报各地、各单位组织培训人员的情况。承办培训单位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确保培训达到预期目的。
  (二)培训结束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厅颁发《甘肃省中医学习经典班结业证书》,并授于省级i类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25学分。
  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王 云 (0931)4818133
  甘肃中医学院联系人: 张小江 (0931)8765448
  附件:全省中医学习经典培训班报名表
  
  
甘肃省卫生厅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全省中医学习经典培训班报名表
  市(州)卫生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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