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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贺政办电[2009]46号
【颁布时间】 2009-03-31
【实施时间】 2009-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贺州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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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它公开渠道
  
  对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通过贺州日报、贺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乡镇、村还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或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市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包括信访、举控)和电话投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应当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有待提高。
  
  2.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检查制度尚未建立。
  
  3.网上平台建设亟待加强,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2009年,贺州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国土资源、环保、医疗卫生、城乡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2.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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