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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03-11
【实施时间】 2010-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6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等级认定。企业根据自评和中介机构外部考评结果,向具有相应评定职能的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标准化等级认定申请。标准化等级认定申请,由各县、区(市)安全监管部门初审后逐级上报,按评定权限审查、核准。
  (四)发布公告。安全监管部门对已认定等级的企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向企业颁发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证书、牌匾采用全国统一的式样。
  
  六、考评机构的确定及考评要求
  (一)考评机构的确定。
  具备合法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原则上均可申请在我市从事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其中:经国家安监总局认定的一、二级考评机构,在市安监局备案后可在本市从事一、二、三、四、五级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经省安监局认定的三级考评机构,在市安监局备案后可在本市从事三、四、五级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未取得一、二、三级安全标准化考评资格的安全评价机构,经市安监局审查符合要求的,可以在本市从事四、五两级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各安全评价机构的考评员资质,由各安全评价机构按《贵州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办法(试行)》(黔安监管管一字〔2009〕214号)规定,自行向省安监局申办后报市安监局局备案。
  (二)考评要求。
  1.各考评机构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加强服务、指导意识,降低成本,确保考评质量。对在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发现有2次重大失实的,不得在本市辖区内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2.根据遵府办发〔2008〕149号文件精神,各安全评价机构在出具相关安全评价报告时应将安全标准化考评情况作为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列入安评报告中。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19条规定的,可以不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标准化建设是促进非煤矿矿山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效途径。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市政府成立遵义市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余遵义任组长,市安监局局长周舟任副组长,市安监局副局长刘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马松、市国土局副局长王达礼、市工商局副局长吴忠强、市供电局副局长王治先和有关专家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刘兴忠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各县、区(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制定方案,分步实施。各县、区(市)要结合实际,在全面摸清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全市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和任务,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有效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以引导规模大、管理强的矿山企业达到相应标准化水平为重点,充分发挥大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对中小企业的帮扶作用。要抓住标准化建设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在促进中小型矿山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上下大功夫,推动中小型矿山企业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程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要注重工作实效,真抓实干,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四)加强指导,严格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本着服务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各类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与延期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同步进行、相互促进,做到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安全发展。2010年12月31日前,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含延期)的非煤矿山企业,除按遵安监发〔2009〕190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外,应同时提供安全标准化等级证明材料或与相关考评机构签定的考评协议。2011年1月1日起,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含延期)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提供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对未按规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督促其尽快启动实施;对在规定时间内考评不能达标的矿山企业,安全监管部门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予以监管,责令停产整顿,在整改期限内仍不达标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不再办理延期手续并依法提请关闭。
  (五)深入现场,加大宣传。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入矿山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企业和员工充分认识和理解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实质和意义,增强企业和员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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