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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厅发[2010]43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8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10年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2009年,国资委按照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在各中央企业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成果。2010年是国资委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三年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工作达标的关键一年。2010年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年度目标是:中央企业二级企业完全实现正版化;中央企业三级企业基本实现正版化。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确保2010年目标的实现和“三年规划”目标的顺利落实。根据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国资委“三年规划”要求,现就国资委2010年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中央企业正版软件集中采购工作
  2010年,国资委将继续做好中央企业正版软件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规范,总结集采谈判经验,做好正版软件需求调查等基础工作,逐步扩大集采软件种类,为中央企业争取更优惠的价格和更好的服务,努力推动中央企业正版软件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各中央企业应配合做好软件需求调查材料的填写和汇总上报工作,积极参与国资委组织的软件集中采购,积极派本企业的专家参与集中采购谈判。
  
  二、推行中央企业软件资产管理
  根据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从管理理念、制度建设、软件应用等方面,总结中央企业开展软件资产管理的经验和案例。配合国家版权局,选择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软件资产管理的试点,深化软件资产管理在中央企业的应用。
  
  三、加强业务培训,推广示范企业经验
  为推进中央企业二、三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国资委拟与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10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共同举办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培训班,进行软件版权知识、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务、软件资产管理、软件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国资委将组织被评为“全国软件正版化示范单位”的54家中央企业及所属子企业通过交流发言、材料汇编等方式,推广示范企业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应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好所属企业参加有关培训,积极上报经验材料,参与交流活动,切实提高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能力和水平。
  
  四、做好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软课题研究
  针对中央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依托和发挥中央企业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保证国资委和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同申请的“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课题的研究质量,并加快课题成果的应用推广,更好地指导中央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中央企业应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有关的资料收集、实地调研、报告编写等工作,并参与推广研究成果。
  国资委将采取调研、情况通报和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有关企业的目标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力度。
  请各中央企业根据本企业2009年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照国资委2010年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目标和要求,针对差距和问题,制定2010年工作计划,从机构、制度、人员、经费等方面明确责任,采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请各企业于2010年5月15日前将2010年工作计划报送国资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曾楠
  电 话:010-63192754
  email:zengnan@sasac.gov.cn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0一0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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