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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规律,摸排掌握并严密管控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危人群,切实提高防范、打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农村治保会、村 (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企地共建。有关“三电”企业要在重点“三电”设施所在地以承包责任制等形式组建专群结合的巡护队伍,建立巡护机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线路、地段、时段的巡逻防控。省“三电”联席会议办公室已确定我市山城区为企地共建试点单位,挂牌督办。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前夕,各县区要全面组织开展“三电”设施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三电”设施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单位要调整部署,增加力量,切实加强对重点线路(台站)的巡护值守,死守硬看,确保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要加强对重要“三电”设施沿线和城乡结合部出租房、闲置房及外来流动人口的监管,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流窜犯罪。 (四)宣传发动,营造声势。各县区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要利用“5·17世界电信和信息安全日”等时机,集中宣传“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工作成果。在专项斗争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地域、宣传对象制作专题节目,进行专题宣传报道,使宣传工作入村、入校、入社区、入单位、入家庭、入网吧、入收购站点。要会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制定完善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五)督导考核,兑现奖惩。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三电”行业系统要有重点、有步骤对本县区、本系统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市“三电”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及挂牌督办事项落实情况,逐季度通报,适时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通报批评,对重大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六)建章立制,确保长效。各县区要认真总结2007年以来专项斗争经验,积极推进“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综合治理、部门协作、警企联动、通报调度、督导考核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从保障国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性,把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建立责任明确、配合到位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机关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组织协调工作,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管理,指导监督“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综治部门要把“三电”专项斗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工商部门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畅通渠道,加强情况报告。各县区“三电”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上报每月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报表,重大案件、事件、信息和其他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各县区公安(分)局、各“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于每月月底将本月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3392236),11月30日前报送本年度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附件1 全省和鹤壁市“三电”专项斗争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 一、全省挂牌整治重点地区山城区 二、鹤壁市挂牌整治重点地区 鹤山区 附件2 2008年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未破案件(3起) 一、淇滨区:2007年5月12日,供电公司沿快速通道安装的用于路灯照明的变压器被盗5台(型号S11-M-50/10四台,S9-M-315/10一台),损失116000元。 二、山城区:2008年3月30日,石林乡三家村网通300对电缆被盗300米,损失19000元。 三、鹤山区:2007年4月11日,姬家山乡施家沟村网通200对电缆被盗1000米,损失41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