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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7-28
【实施时间】 2010-07-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0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委局、集团总公司主管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40号)和《关于2010年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委会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津人专职〔2010〕16号)的规定,2010年工程技术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工程技术职称列入我市工程系列以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和各有关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本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原则,使我市安全工程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得到了顺利健康的开展,为做好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安技部门配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好职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天津市工程技术安全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津人专〔2002〕23号)规定条件的;
  
  2.符合《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实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的通知》(津人专〔2003〕42号)规定条件的;
  
  3.按照《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津人专〔2002〕47号)的有关规定,对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高、中级职称时,须提供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二、申报材料地点及申报材料时间
  
  申报材料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105号人事教育处
  
  申报材料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9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玫
  
  联系电话:28208709
  
  附:
  
  1、职称评审报送材料
  
  2、《天津市工程技术安全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津人专〔2002〕23号)(略)
  
  3、《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实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的通知》(津人专〔2003〕42号)(略)
  
  4、《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津人专〔2002〕47号)(略)
  
  5、关于完善职称评聘有关政策的通知(津人〔2005〕57号)(略)
  
  6、关于完善我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2007〕16号)(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职称评审报送材料
  
  

  
  一、初级
  
  1、职称评审委托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必须使用a4纸);
  
  3、职称评审简表15份(必须使用a4纸);
  
  4、任职后历年考核登记表或考绩卡片;
  
  5、学历证件(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6、职称考试合格证及复印件;
  
  7、业绩总结。
  
  二、中级
  
  1、职称评审委托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必须使用a4纸);
  
  3、职称评审简表15-17份(必须使用a3纸);
  
  4、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05-09年);
  
  5、学历证件(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6、著作、论文(1篇)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及复印件(b级以上)(50岁以上免);
  
  8、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及复印件(三个模块)(1964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免);
  
  9、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或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破格材料;
  
  11、继续教育证及复印件(可选);
  
  12、业绩总结(可选)。
  
  三、高级
  
  1、职称评审委托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必须使用a4纸);
  
  3、职称评审简表15-17份(必须使用a3纸);
  
  4、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05-09年);
  
  5、学历证件(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6、著作、论文(2篇)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及复印件(a级以上)(50岁以上免);
  
  8、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四个模块)(1964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免);
  
  9、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或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破格材料;
  
  11、继续教育证及复印件(可选);
  
  12、业绩总结(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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