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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国质检监函[2010]411号)中涉及我市产品质量抽查情况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报的情况,认真研究分析产品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提高我市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 附件: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有关我市产品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有关我市产品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 一、抽查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涉及我市33家企业生产经销的10类33种产品。其中,合格30种产品(见附表1),抽查产品合格率为90.9%,,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0.9%,抽查产品合格率较上季度提高了7.6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有7类产品的合格率为100%,分别是建筑防水卷材、童车、安全帽、刨花板、机械密封件、旋耕机、溶剂型木器涂料。有3类3种产品不合格,分别为卫生巾、复混肥料、儿童及婴幼儿服装(见附表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抽查卫生巾产品8种,合格7种,合格率为87.5%。天津市安琪尔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娜洁思”牌290mm柔爽网面20片/包卫生巾渗入量指标不合格。 2、抽查复混肥料产品4种,合格3种,合格率为75%。天津市军雍复合肥厂生产的“军雍”牌50kg/袋掺混肥料氧化钾、水分、总养分三项指标不合格。 3、抽查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3种,合格2种,合格率为66.7%。天津市金磊制衣厂生产的“天北”牌肚兜ph值指标不合格。 三、处理意见 1、本次抽查产品不合格企业的厂长经理要向企业职工通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对不合格的产品要认真清理库存,不准销售。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要承担质量责任,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相关的质量法律法规,并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培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彻底检查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入库等各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情况,找出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2、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依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津质[1993]3号)文件的要求,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企业整改措施落实后,提出书面复验申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主管部门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企业进行检查验收。达到整改要求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产品复验,产品复验合格后,企业方可恢复正常的生产和销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还将组织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厂长、经理参加的学习班,进行质量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企业领导的质量意识。 3、对于产品不合格,又不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的企业和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视情节予以公开曝光。 附表1: 2010年第一季度国家抽查我市合格产品名单
2010年第一季度国家抽查我市合格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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