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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玉政办发[2009]72号
【颁布时间】 2009-03-31
【实施时间】 2009-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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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会议纪律
  
  (一)参加会议人员一般不允许请假,必须亲自到会。因故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并全权委托本单位代表参会。
  
  (二)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凡未明确要求传达或尚未形成决议的事项,参加会议人员及列席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外传泄漏。
  
  八、项目联席会议与规委会、土地预审领导小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的关系
  
  (一)原则上,项目联席会议主要解决全市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属于国债支持的重点项目以及跨县(市、区)的项目涉及到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融资和其他方面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项目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遵照执行。按规定需要走程序的,按项目联席会议决定意见走程序。
  
  (二)上述项目若项目联席会议认为项目选址特别重大或涉及到重大经济事项、民生安排需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一般先由规委会或土地预审领导小组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规委会办公室和联合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议题,上报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按规定需要上报市委常委会的,依照规定执行。
  
  附件
  
  
玉林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戴 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陈延国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刘向群 副市长
  
  李克民 副市长
  
  赵跃龙 副市长
  
  江贵成 副市长
  
  满昌学 副市长
  
  许建忠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
  
  倪 萍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玉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旭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家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廖 哲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昭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 坚 市发改委主任
  
  沈 强 市经委主任
  
  覃乐敏 市财政局局长
  
  黄振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祖源 市建规委主任
  
  李 和 市环保局局长
  
  冯耀林 市监察局局长
  
  陈志伟 市林业局局长
  
  骆华中 市招商局局长
  
  廖 斌 市工商局局长
  
  黎 烽 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
  
  李盛才 市法制办主任
  
  周贻程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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