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10]95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2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农业部门受援协调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部援疆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我区农业部门受援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农业部门受援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钱智(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绍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李勇先(生产建设兵团副秘书长、农业局局长)
  艾则孜·克尤木(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胡拜都拉·哈赛因(自治区畜牧厅厅长)
  陈彤(新疆农科院院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刘英杰担任。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