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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10]96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2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0年新疆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筹展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5日前)
  成立筹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参展方案;召开农交会筹展工作会议。
  (二)落实阶段(5月6日-8月20日)
  落实新疆综合展区展位,完成展区设计方案、产品征集、审核、宣传资料制作等;落实参加农交会企业展示、贸易洽谈、签字仪式的企业及产品,落实产品运输仓储事宜;完成宣传、招商资料设计印刷等。
  (三)布展实施阶段(8月21日-10月17日)
  完成新疆综合展区产品的征集、检疫、包装、运输和仓储等;完成新疆综合展区整体装修和布展;参展企业全部到位,展位装修完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筹展工作情况。
  (四)参展及总结阶段(10月18日-10月22日)
  组织好综合展示、企业展示事宜;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全程报道;做好组织协调、统计上报工作;参加贸易成交签字仪式;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展团参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做好撤展和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筹备牵头单位,确定负责人员,尽快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与自治区筹展办积极配合及衔接,把参加活动相关事宜落实到位。
  (二)做好招展招商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所搭建的平台,积极组织协调龙头企业和采购商参加农交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要组织本地相关单位到会参观洽谈、交流经验,为农村经济发展寻求新的增长点。
  请各地务必于5月10日前将本地负责参会领导及联络员联系方式报自治区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联系人:阿迪力·巴斯提、陈肖
  联系电话:0991-2877255、855148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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