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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和《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于2010年1月6日至7日组织相关人员对祁县城赵镇里村等五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意见。 经审查,同意验收组的验收意见。项目实施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行业标准,准予祁县城赵镇里村等五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请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验收组提出的建议,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二○一○年三月十日 关于祁县城赵镇里村等五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竣工验收的意见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于2010年1月6日至7日对祁县城赵镇里村等五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汇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审阅了项目全部的档案材料、财务账目,现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完成情况 祁县城赵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是经国土资源部、财政部2008年批准的省级投资项目。批复项目建设规模808.8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9.95公顷,总投资1933.53万元,建设工期为2年。 项目按照项目规划设计,完成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土方平整工程量88.53万方,新增耕地公顷;更新机井30眼,维护35眼,配套井房65座,铺设管道86847米,安装变压器27处,架设10kv高压线6794米,埋设380v线路15770米;新建、完善田间路39.927公里,生产路19.778公里;植树47603株。 该项目组织管理规范有序,能够按照规划设计、预算的要求,根据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实施。在施工中监理工作到位,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林网建设等工程质量均达到合格要求,符合项目规划设计及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规范要求。 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能做到专款专用,并按工程进度完成了国家下达的项目投资任务。 三、项目规划设计、预算符合实际,工程布局合理、可操作性强。项目实施后土地的利用率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对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项目区土地权属明确,四至界限清楚,并已得到各方的确认,无权属纠纷。 五、项目档案资料基本完整,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 据此,项目验收组认为,该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建设投资任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同意祁县城赵镇里村等五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通过验收。现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项目区后期管护,切实为开发整理的耕地持久发挥效益提供保障; 2、尽快完成项目区土地变更登记工作。 验收组长:张卯年
二○一○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