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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整顿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和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社会广泛参与、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顿合力。各级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当地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与教育、建设、经贸、旅游等部门的工作协调,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厂矿企业集体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强化重点场所的餐饮服务监管。 (五)严格工作纪律,做好信息报送。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市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每2个月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一次集中整顿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对工作汇报不主动,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六)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实效。各地要逐级开展整顿督查和考核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年底依据《2010年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 甘肃省卫生厅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