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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发[2010]2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0
【实施时间】 2010-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4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徐州市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奖励意见

[接上页]
(三)奖金来源:按税收级次分别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其中:云龙、鼓楼、泉山、九里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由市级财政负担50%。单个企业扶持奖励资金最高限额150万元,其中出口增幅奖励最高限额100万元。奖励扶持资金总额不足0.5万元不予奖励。
  
  四、外经企业奖励
  (一)奖励对象;全市外经企业
  (二)奖励类别:
  1.外经营业额奖
  营业额在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的企业,奖励1万元人民币;营业额在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至2000万美元,奖励2万元人民币;营业额在 2000万美元、(含2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奖励3万元人民币。
  2.劳务合作奖
  凭签证复印件,当年派出徐州籍劳务人员超过100人(不含100人),每增加1人奖励50元。
  3.境外投资奖
  境外投资额在50万美元(含5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的企业,奖励1万元;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至500万美元的企业,奖励2万元;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奖励3万元人民币。
  (三)奖金来源:按税收级次分别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其中:云龙、鼓楼、泉山、九里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由市级财政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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