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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司法厅
【颁布时间】 2010-03-09
【实施时间】 2010-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5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五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宣传阵地建设。要及时更新甘肃司法网的内容,不断提高《甘肃司法》内部杂志的办刊质量,办好《法治视线》电视栏目,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三、周密安排部署,确保综治宣传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综治宣传月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指挥,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开展宣传活动,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分解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这项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结合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和专项工作,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在组织好本单位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配合相关单位的宣传活动,推动综治宣传月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三)加强检查指导。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指导,尤其是要督促解决宣传方案不落实、宣传活动开展不力、工作责任不明确等问题,确保综治宣传月活动不留死角,各项安排活动落到实处。
  综治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于4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相关数据以及图片资料等报送省厅法制宣传处。
  联 系 人:潘晓华
  联系电话:0931-8418571
  传真:0931-8418094
  电子邮箱:lvhy88@sina.com
  
  
甘肃省司法厅
  二o一o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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