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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3-09
【实施时间】 2010-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5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黄河金岸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黄河金岸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中卫市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开发建设实施方案
  

  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是市委、政府落实《宁夏沿黄城市带(群)总体发展规划》,打造“黄河金岸”的综合性重点项目。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程,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市委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沿黄河新开辟的土地、林地、湿地和水面,实施生态绿化、湿地保护和水系治理工程,把打造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开发项目作为今年全市经济工作的开局之篇,成为防洪保障线、抢险交通线、生态景观线、文化展示线和经济命脉线,分期规划建设园艺产业园、湿地观光园、文化旅游园、科技创业园,努力把中卫建设成为沿黄城市带中适宜居住、适宜创业、最具特色美的城市。
  
  二、基本原则
  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开发建设应遵循统筹协调、总体推进的原则;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明确权责、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建设任务
  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规划总面积约15165亩,总长127.44公里,其中沙坡头区规划面积约7676亩,总长51.1公里;中宁县规划面积约7489亩,总长76.34公里。规划设计平均宽度100米,其中水系平均宽60米,林带平均宽40米,按照“绿洲、挺水植物、沉水植物、明水面”4种形式分段交替设置,每一段长约300米,绿洲内埋设暗管或采用园林跌水设计处理水系的分段高差。
  (一)征地拆迁。3月5日前完成所有征地任务;3月20日前完成所有拆迁任务。
  (二)工程招标。3月10日前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完成工程招标工作。
  (三)水系开挖。5月底前完成水系开挖任务,沙坡头区形成水系面积4881亩;中宁县形成水系面积5859亩。
  (四)土地整理。5月底前沙坡头区完成绿化带、绿洲和湿地节点土地整理2795亩,完成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和恢复;中宁县完成绿化带、绿洲和湿地节点土地整理面积1630亩,完成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和恢复。
  
  四、责任分工
  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其中沙坡头区段建设任务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中宁县段建设任务由中宁县政府全权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共同协作实施,并做好对中宁县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规划管理局负责编制沙坡头区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的总体规划设计和细化设计工作,指导中宁县做好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
  (二)市发改委负责做好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的申报立项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沙坡头区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和工程建设所需各项资金。
  (四)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工程建设用地的征用、拆迁和补偿工作(河道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由市水务局负责拆迁)。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农牧局、林业生态建设局、旅游和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等8个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沙坡头区段51.1公里的水系开挖、绿洲和绿化带土地整理工程。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绿化工程详细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沙坡头区段灌木、水生植物的栽植工程;负责实施高速公路出入口两侧基础工程和绿化;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开展工作;负责指导中宁县做好相关工作。
  (七)市林业生态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沙坡头区段林带的栽植及林带、灌木、水生植物栽植后的长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中宁县做好相关工作。
  (八)市水务局负责水系工程施工图设计;负责实施水系工程引水、供水等设施建设及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指导中宁县做好相关工作。
  (九)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绿化带供水主管道、支管道和喷灌等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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