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3-09
【实施时间】 2010-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5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黄河金岸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十)沙坡头区工委和常乐镇、永康镇、宣和镇、镇罗镇、柔远镇、文昌镇协助做好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做好群众安抚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十一)中宁县负责做好本县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建设资金的筹集落实,并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确保建设工程与沙坡头区同步进行。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和协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徐力群市长任组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宁县、市直相关部门、沙坡头区有关镇乡负责人为成员的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由徐力群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吴汉宝常务副市长、张举常委和马世军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施润云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建设指挥部拟定,办公室主要职责:工程招投标,下达各项任务,提出要求,督办进度与质量,拟定付款计划,协调各责任单位,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召开指挥部现场办公会,管理工程资料档案。办公室地点设在工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加快沿黄城市带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拓宽投资渠道。工程建设资金采取整合项目的方式筹集。市发改委、财政局、林业生态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旅游和商务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全力以赴支持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加强建设管理。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健全组织、完善体系、规范程序。中宁县和沙坡头区都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全面推行合同管理,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组织安排专业人员负责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测和工程量的确认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
  (四)严格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中宁县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和检查,通过建立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责任事项、定完成时限、定奖惩办法的“五定”工作法,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市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加强工程建设资金运行的监管。市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工程建设的效能督查,及时向市委、政府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按期完成任务,切实将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建成阳光工程、生态工程、民生工程、城市主体工程。
  附:
  
  
中卫市黄河金岸滨河生态湿地耕地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力群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吴汉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 举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金柱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世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学宽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颜景春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杨 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左新波 中宁县县长
  金生平 沙坡头区工委书记
  施润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学智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武 市监察局局长
  蔡 波 市财政局局长
  冯旭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积银 市水务局局长
  刘仲虎 市农牧局局长
  孙发宁 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局长
  赵军文 市旅游和商务局局长
  柯义虎 市审计局局长
  俞振国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范永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巫 磊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李文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景兆珍 沙坡头区工委副书记、镇罗镇党委书记、镇长
  李学灵 沙坡头区工委副书记、宣和镇党委书记、镇长
  吴庭华 文昌镇党委书记、镇长
  刘德祥 柔远镇党委书记、代镇长
  李伏荣 永康镇党委书记、代镇长
  刘险峰 常乐镇党委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由徐力群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吴汉宝常务副市长、张举常委和马世军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施润云兼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