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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 要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市局创建办将采取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法,不定期地对全市旅游行业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抓好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全市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创建任务完成好,工作力度大,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重视、不作为、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各区县旅游局和旅游单位要参照市局的考评办法,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创建工作考评办法,认真抓好本地区、本行业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推动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我市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顺利实现。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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