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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最后一年,为保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卫生系统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卫政法发〔2010〕30号)、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系统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甘卫法监发〔2010〕142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兰州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兰卫法监发〔2006〕550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结合全市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兰州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和《兰州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请从兰州市卫生局网站最新公文中下载)。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兰州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规划》所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检查验收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五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好地促进人民健康服务。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与卫生系统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情况,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制宣传情况;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经费保障情况。 三、步骤和安排 全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4月下旬开始,9月中旬结束。 (一)部署动员。4月底之前,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至6月,组织自查。6月上旬将自查情况、自评表和“五五”普法总结报告报市卫生局法监处。 (三)检查验收。7至8月,市卫生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五五”普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省级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评比表彰。我局根据检查验收情况,结合五五普法期间各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评比,推荐先进典型上报卫生部、省卫生厅普法办和市委、市政府普法办,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党委宣传部门和法制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把握节奏,保证质量。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经常性法宣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和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切实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三)宣传典型,营造氛围。要通过有效的载体和平台,结合“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卫生系统学法用法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同度,为推进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各单位要结合检查验收工作,对过去五年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与回顾,在总结工作成绩与经验的同时,更要查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张海英 联系电话(传真):0931-8440236 电子邮箱:shifajianchu@163.com 兰州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标准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年 月 日
合计: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