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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卫生局
【颁布时间】 2010-04-29
【实施时间】 2010-04-29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937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成立重庆市临床营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院,三医大各附院,解放军第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随着现代医学科学的发展,临床营养已经成为临床综合治疗措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积极配合卫生部临床营养科设置试点工作,加强我市临床营养科建设以及临床营养科研工作,提高我市临床营养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庆市临床营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挂靠在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该中心在市卫生局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人员在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编制中调整。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医院临床营养技术规范、质量考核标准;临床营养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专业标准的制定及准入审核;对临床营养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定期开展临床营养学术交流;指导全市医院临床营养工作;开展临床营养医疗质量的考核评估;完成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望中心成立后,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积极开展工作,为提高我市临床营养医疗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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