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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吉工商广字[2010]11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9
【实施时间】 2010-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7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职能作用为上海世博会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将于5月1日至10月31日在上海举行。为营造规范、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职能作用为上海世博会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的通知》(工商广字〔2010〕76号),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世博会是我国首次举办的综合性世界博览会,在展现人类文明成就和全球科技文化进步的同时,也为广告业提供了服务世博、展示国家形象的良好契机和广阔舞台。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广告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规范有关上海世博会广告内容,依法严厉查处未经许可在广告中使用上海世博会标志以及广告中侵犯上海世博会赞助企业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非法涉性、低俗不良等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加强对电视台卫视频道、都市类报纸媒体、互联网门户网站、户外广告的监测检查,严格监管电视购物广告,加强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广电和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为保障上海世博会顺利举办,营造规范、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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