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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财政局、城乡建委,省教育厅: 为加快推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扩大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高等院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范围。现将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申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0〕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项目申报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各市财政、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认真做好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节能监管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高等院校申请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于5月4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一式六份,提供电子文档)报送省财政厅经建处(两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四份)。 二、省教育厅组织省属高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项目申报,中央直属高校单独申报,并于5月4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一式六份,提供电子文档)报送省财政厅经建处(两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四份)。 三、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省教育厅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项目上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系人:财政厅 唐 兵 0551-5100447 住建厅 刘 兰 0551-2871529 附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申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办建〔2010〕28号)(略)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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