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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工作要求 凡在我省境内水利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法规,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第一次全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维佳 副省长 副组长:潘军峰 省水利厅厅长 王 纯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文章 省统计局局长 成 员:李福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野彬 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张 韬 省财政厅副厅长 牛来有 省国土厅副厅长 刘西丹 省环保厅副巡视员 闫晨羲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解放庆 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王高勇 省农业厅副厅长 翟振新 省统计局副局长 于建刚 省测绘局副局长 车瑞金 省军区副参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解放庆(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