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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8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六、工作要求
  凡在我省境内水利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法规,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第一次全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维佳  副省长
  副组长:潘军峰  省水利厅厅长
  王 纯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文章 省统计局局长
  成 员:李福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野彬 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张 韬 省财政厅副厅长
  牛来有 省国土厅副厅长
  刘西丹 省环保厅副巡视员
  闫晨羲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解放庆 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王高勇 省农业厅副厅长
  翟振新 省统计局副局长
  于建刚 省测绘局副局长
  车瑞金 省军区副参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解放庆(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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