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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统一领导,我委设立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发展计划处,具体负责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建委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保障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 系 人:郑世谊、何山 联系电话:63671111、63879317 附件: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组 长:丛 钢市城乡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江 鸿市城乡建委发展计划处处长 黄贵川市监察局派驻市城乡建委监察室主任 邵雄文市城乡建委法制处处长 成 员:董孟能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处长 周 刚市城乡建委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黄向宇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副处长 王晓明市城乡建委统筹城乡建设处副处长 冯 赵市城乡建委村镇建设处副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