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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10]29号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8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秘书处职能
  (1)负责提交“第六届技展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起草代表团主要领导讲话等材料,安排、组织、协调山西代表团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负责起草山西代表团的总结报告及山西代表团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2)负责山西代表团与“第六届技展会”组委会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落实大会组委会各种证件、有关文件、资料、门票的领取和分发。
  (3)负责汇总山西代表团全体人员名单,编印山西代表团工作活动手册,负责协调山西代表团在展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信、安全等事宜。
  (4)负责“第六届技展会”参展产品及项目的征集、筛选、审定和对外发布,编印参展项目资料。负责制订布展方案、招标和设计。负责山西代表团的布展及会后撤展工作。负责统计项目成交情况,收集山西代表团洽谈交易成果,上报大会成果交易部和山西代表团。
  (5)完成代表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安排和进度
  (一)工作要求
  1.各市要提出本市参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本市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参展宣传活动和组织工作,要派出懂外语、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参会,以便与客商更好的洽谈交流。
  2.各市承担各市展位(国际标准展位3m×3m)的布展任务(具体展位分配另行通知)。
  3.各市要按进度要求报送《参展单位报名表》、《各市分团报名表》。
  4.各市要按进度要求做好项目、产品筛选推荐和组织上报等工作。
  (二)时间进度
  4月30日前,各市确定参展企业及推荐产品,上报《参展单位报名表》、《山西中小企业项目产品介绍》。工作组筛选确认参展企业及推荐的项目产品。
  5月15日前,各市统一收取参展费,并汇到山西代表团指定账户。
  5月15日前,山西代表团向“第六届技展会”组委会报送山西代表团参展企业资料,并汇出展位费。
  5月15日前省直有关厅局、各市确定参会代表和工作人员名册,上报《第六届技展会山西代表团报名表》。
  5月30日前完成参展企业及推荐产品汇编工作。
  6月10日前制定《山西代表团工作手册》。
  6月26日开始布展。
  6月29日参会代表赴会报到;检查布展完成情况。
  6月30日-7月3日,参加“第六届技展会”。
  附件:1.第六届技展会山西代表团报名表(略)
  2.第六届技展会山西省招展汇总表(略)
  3.第六届技展会山西省参展产品汇总表(略)
  4.第六届技展会合作项目统计表(略)
  5.第六届技展会销售项目统计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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