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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10]45号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9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1、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确保宁夏美洁纸业有限公司中段水深度处理工程、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二期污水深度净化处理工程稳定运行。完成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改造、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改造、伊品生物有限公司污水氨氮处理改造工程、宁夏宝塔灵州石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改造等重点减排工程。
  2、二氧化硫减排工程。确保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建设3台200吨锅炉烟气脱硫项目、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循环水改造项目、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稳定运行。拆除燃煤锅炉30台,实施锅炉煤改气15台,完成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宁夏多维泰瑞制药有限公司、宁夏启元药业公司热电联产减排项目。
  3、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确保永宁县污水处理厂2010年4月投入试运行,贺兰县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完成银川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望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于暖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灵武羊绒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宁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
  4、实施沟渠整治工程。完成第二排水沟、永二干沟整治工程,银新干沟、灵武东沟、三二支沟的沟渠整治任务,确保沟渠水质实现根本好转。
  5、工业粉尘治理工程。巩固宁夏丰友化工粉尘治理成果,完成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尿素造粒塔粉尘、鲁西化工工业粉尘治理工程,完成赢海水泥、赛马水泥等工业企业的粉尘治理工作。开展城市噪声超标排污费、扬尘排污费、恶臭气体排污费征收工作。
  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通北村、新渠稍村等14个获得中央、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的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完成永丰村、泾河村等14处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抓好贺兰县金贵镇银河村秸秆气化、宁夏海生养殖业污染防治大型沼气项目等农村生物质能利用项目的落实,实施排水沟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工程。
  7、污染源在线监控升级工程。按照《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标准(暂行)》要求,对监控中心软件及硬件设备进行改造与升级,逐步达到建设标准要求,形成覆盖全市重点源的在线监控系统,实施实时监控。
  
  五、切实提升节能减排基础工作
  1、严格执行项目的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认真落实《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党发〔2008〕37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节能标准;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耗能设备选型、工艺系统运用的监管;对已经投产的项目要加强能耗综合利用状况的监管。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新建项目必须首先申请总量指标,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将总量控制作为环保验收的基本要求。对于严重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和总量指标的企业,实行“企业限批”政策,对未按期履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停产整改。对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污染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2、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污染源的监管。组织开展能源计量专项检查,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基础管理,合理配备能源计量检测设备,支持企业提高三级计量水平,主要用能环节要完善三级计量,并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依据。进一步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指导企业科学编制“十二五”节能规划。推动企业节能工作持续开展。 2010年底以前完成6户年耗能5000-50000吨标准煤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同时扩大节能监管范围,将全市年耗能3000-5000吨标准煤工业企业纳入重点用能企业监管范围,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指导工作。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并有效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大力推行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工作。今年率先在行政中心大楼、全市公共建筑热计量改造工程、园区路灯照明工程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方案实施节能改造。
  4、加强重点用能企业、污染源的监测。2010年,在原有能源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节能监察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数据及时准确的监测。完善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通过监控网络建设,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督促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污染物减排,环境监测部门要采取常规监测和突击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有效督促我市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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