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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一)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加强投资、招商、中介服务、商品房交易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3g技术等重点领域监管,严厉查处借邮递广告、不正当有奖销售等方式进行虚构原价、虚假表示、虚假宣传等商业欺诈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重点打击多层次、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和培训场所、货源、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实施打击传销工作区域、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十三)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复制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十四)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继续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和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集中行动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统一行动。 (十五)加强宣传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增强其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六、继续完善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十六)健全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查处和案件移送、立案、侦查、起诉等行为。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督查、指导,查处典型案件。 (十七)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探索建立连接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全力推进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七、深入开展各项重点整治。 (十八)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部门联合打假、系统内部联动办案和运输环节联合监管“三个机制”,把“端窝点、打源头、破网络、抓主犯”作为卷烟打假工作的重点,保持卷烟打假高压态势,持续净化我省烟草市场。 (十九)继续开展低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完善低速汽车在生产、销售、挂牌入户和使用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车辆产品审查和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生产、改装、买卖伪劣车辆和配件及伪造车辆合格证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成品油、建材、汽车配件、手机等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沟油”、“地条钢”等违法行为的反弹势头。清理非法、虚假认证,严惩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行为。 (二十一)深化其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旅游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市场秩序整顿。严厉打击制售、贩卖、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行为,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行为。开展农资、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银行个人理财和保险业经营行为,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违法行为。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 八、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二十二)强化舆论宣传和监督。围绕整顿和规范重点工作,以正面引导为主,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强舆论监督,揭穿各类骗局,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消费者识假防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十三)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发动群众自主维权,抵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打假维权,加大举报投诉的查办力度。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自律维权和监督作用,制约侵权行为。 九、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执法能力。 (二十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州、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今年整顿和规范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对工作不力、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十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大力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针对当前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监管薄弱的突出问题,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加强基层日常监管。加大经费、交通和取证工具、检测手段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努力提高执法装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