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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我委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赣工信法规字[2010]47号)的要求,我处结合省政府法制办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对各有关处室(单位)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符合清理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公布如下,请各责任处室和单位对照目录,按照原《关于印发<江西省经贸委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办法>的通知》(赣经贸法规发[2007]93号)的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在3月10前将评估意见反馈我处。 附件:待清理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附件: 待清理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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