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10]121号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9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0年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2010年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卫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
  
  

  
  
三亚市2010年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三亚市是一个旅游城市,节假日期间游客较多,重大活动多,抓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卫生应急工作,向游人和嘉宾展现一个干净、整洁的三亚,对提升我市的形象意义重大。针对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我市环境卫生应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应急队伍,确保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节假日期间突发的环境卫生乱象,保障广大市民和中外游客节假日期间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三亚市环境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逢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容丽萍(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黄兴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作壮(市爱卫办主任)
  
  蓝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蔡仁武(市工商局局长)
  
  陈志勇(市卫生局局长)
  
  李洪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克峥(市水务局局长)
  
  钱忠明(市园林环卫局局长)
  
  陈运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章华忠(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徐 冰(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文开平(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黄海雄(河东区管委会主任)
  
  林 海(河西区管委会主任)
  
  李 骥(海棠湾镇政府镇长)
  
  季端荣(田独镇政府镇长)
  
  李明光(凤凰镇政府镇长)
  
  蒲慧芳(天涯镇政府镇长)
  
  孙德震(崖城镇政府镇长)
  
  董朝周(育才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黄兴海副秘书长(手机:13907609099)兼任,副主任由市爱卫办主任张作壮(手机13976283088)兼任,成员从各单位抽调。
  
  三、任务分工
  
  (一)各区和各镇负责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和重点线路进行清扫保洁、监控和环境卫生应急处置,重点区域和重点线路如下:
  
  1、海棠湾镇:东线高速路国家海岸出入口、东线高速海棠湾镇出入口、国家海岸、镇区等;
  
  2、田独镇:亚龙湾休闲度假区进出道公路两侧和开发区周边、吉阳大道、榆亚大道(田独段)、迎宾路(田独段)、镇区等;
  
  3、河东区:榆亚大道(大东海段)、大东海开发区、鹿回头开发区、祥瑞路、商品街、中华城夜市摊档、迎宾路(河东段)、金鸡岭市场等;
  
  4、河西区、第一农贸市场、第二农贸市场、第三农贸市场、鸿港市场、解放路全段、胜利路、团结巷、旧铁路沿线、三亚湾路(河西段)等;
  
  5、凤凰镇:三亚湾路(凤凰段)、新城西路、海虹路、机场区域及机场路、西线高速路三亚出入口、镇区等;
  
  6、天涯镇:西线高速路红塘出入口、天涯海角风景区周边、天涯景点、镇区等;
  
  7、崖城镇:西线高速路崖城出入口、南山大小洞天景区周边、镇区等;
  
  8、育才镇:镇区等。
  
  (二)对专项环境卫生管理的应急处置,各职能单位的分工如下:
  
  1、市园林环卫局:监控市容环境卫生,负责公共绿地和三亚湾海滩的环境卫生应急处置;
  
  2、市卫生局:负责餐饮店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急处置;
  
  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整治占道经营店铺和占道摆卖摊点。整治市容管理重点片区及市区主要街道的脏、乱、差现象,取缔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和地摊经营,做到坐商归店、有序经营。整治车辆运载沙土洒落污染路面行为,以及乱倾倒建筑垃圾、洗车场占道洗车等其它影响道路景观或污染环境行为。取缔三亚湾海滩上的违规烧烤摊点。整治乱占道停放车辆。整治市区主次干道特别是三亚湾绿地的乱停乱放行为,规范车辆停放。负责以上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置
  
  4.市公安局及市公安交警支队: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制止三亚湾海滩和大东海海滩、亚龙湾海滩上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行为;清理路边无证销售烟花爆竹摊点,取缔流动兜售孔明灯摊贩,负责以上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置;加强对城区道路拥堵点段、路口的交通管控疏导工作,加大对大货车进入市区运行的管理工作,开展整治大货车违反规定进入市区运行的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整治违法上路的无牌无证机动车,开展整治机动车在市区主次干道上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海棠湾镇、田独镇、凤凰镇、崖城镇、天涯镇镇中心区道路的交通整治管控疏导工作,以及以上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置;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