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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整体推进,加强系统建设 加强对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提高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水平。重点督促和指导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健全和落实有关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对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剖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根据安监实际,制定出台符合现状及针对性强的全系统廉政作风建设有关纪律规定,并加强监督。督促各级领导人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安全监管业务工作之中,一起考虑部署,一起检查落实。积极协助地方党委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系统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进一步加强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交流与研究,重视系统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八、加强监督,履行惩治职能 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狠抓重要人员、重要事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部门和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安全培训等权力的监督检查。重视和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积极进行违法违纪线索的搜集、梳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遏制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腐败现象发生,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 |